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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率先实现“国家森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9/05/10

  近年来,江西加强城乡一体的森林生态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截至2018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成功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江西也成为全国唯一“国家森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的省份。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2%,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8.3%;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2%,绿地率达42.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5平方米。

  

坚持高位推动 完善创建机制


  江西将森林城市创建作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从政策体系、组织机构、资金投入等方面着力,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

  一是政策措施有力。早在2011年9月,就印发了《江西省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活动的意见》,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2016年3月,出台《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十条措施》,将森林城市创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提出到2020年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80%以上的县(市)创建为“江西省森林城市”的目标。2016年8月,江西被列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后,又将森林城市创建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相策应、相衔接,作为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工程来实施。

  二是组织机构健全。各申报创建城市均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将创森纳入对本级各部门、下级各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同时建立督查制度,及时通报创建情况,现场解决创建工作的有关问题。

  三是资金保障到位。将创森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森林城市、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对获“国家森林城市”的设区市奖励500万元,获“国家森林城市”的县(市)奖励200万元,获“江西省森林城市”的县(市)奖励80万元。各申报创建城市也将创建资金纳入本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创森工作,建立起多元化森林城市创建投融资体制。据不完全统计,到2018年底,全省累计投入创森资金达102.84亿元。

  

坚持统筹推进 提高创建实效


  江西将森林城市创建与森林质量提升、城乡绿化一体、城市基础建设、城市功能优化等有机结合,系统性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规划引领。按照“规划先于创建、规划引领创建”的要求,省级成立由林业、生态、城市建设、园林绿化规划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创建专家委员会,先后制定《江西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江西省省级森林城市申报考核办法》《江西省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等规范文件,指导各地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各设区市按照有关要求,聘请权威部门编制国家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比如,新余市通过编制实施《新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20)》《新余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新余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2008—2020)》《新余市绿地系统与绿道总体规划2014-2030》,2016年成功通过5年一次的“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并再次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二是质量为重。省林业主管部门将创森作为考核地方林业工作的重要指标,统一创建标准、严把推荐质量,每年推荐1-2个设区市申报“国家森林城市”,注重抓好申报设区市所辖县(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要求凡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设区市,其所辖80%以上的县(市)必须获“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有效保证了历年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设区市100%获得通过。各申报创建城市跳出“为创建而创建”的狭隘思想,以森林城市创建为平台,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为抓手,启动全域森林提质、城区生态提效、城市功能提升等系列工程。按照山上与山下同步、森林与湿地统筹、提质与增量并举的思路,注重对城市周边的隙地绿化、林相改造和森林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和湿地保护,大力开展乡村风景林和自然保护地建设,开辟更多的生态空间和公众活动绿地。加强城市森林生态廊道、河湖沿岸自然保护、公路铁路绿色通道、农田渠堤林网等建设,形成森林生态网络。

  

坚持人民主体 强化共建共享


  江西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创森知晓率和支持率,做到全民共建共享,不断释放生态红利。

  一是加强创建宣传。运用各种传统媒体、新媒体、全媒体,全方位宣传创森为民、创森惠民,提高市民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同时,依托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文化村等载体,建设一批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科普宣教基地,开展绿色生态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营造全民参与创森的浓厚氛围。

  二是组织全民植树植绿。通过省、市、县各级领导新春义务植树的带动,全省每年义务植树1亿株左右,义务植树尽责率80%以上。各地城乡绿化蓬勃发展,新建、改建一大批城市、城郊森林绿地,提升了城乡绿化品位,城乡人居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彰显绿色生态惠民。各地结合城市扩建、旧城改造、河道整治、道路工程、住宅工程等,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借地建绿、拆违扩绿,建设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建成一大批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街道、森林小区、森林庄园、森林步道、小微湿地,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让群众出门能见得到“绿”。

  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建设森林公园182处(国家级49处、省级121处),总面积52.97万公顷;湿地公园93处(国家级39处、省级54处),总面积14.97万公顷,其中湿地面积11.79万公顷,不断增强城市生态功能和承载能力,让创森成果全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