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玉门市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截至目前,玉门市无森林火情、火点发生。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今年以来,玉门市林业局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业工作刻不容缓的大事,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成立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在森林高火险期先后印发关于森林防火的各类文件七份,形成了上下狠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明确责任的大好局面,同时,不定期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防火措施、防火设备、防火责任人到位情况等,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广泛宣传,增强防火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森林防火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咨询台、宣传车、散发宣传品、悬挂横幅等形式,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在林区主要路口、路边及重点防火区域刷新永久性警示宣传牌,进一步警示群众,提高防火意识。在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集中时间,组织人力,在全市各乡镇、农垦团场及人口密集区进行广泛深入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在其责任辖区内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森林防火的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全市受教育面达90%以上。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火源管理。针对春耕和清明期间野外用火频繁的实际,严格实行“十不准,六不烧”,突出抓好两个国营团场、三个重点公益林林区、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在火灾多发、易发地段,采取重点巡回检查,死看硬守的办法,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对重点林区“五种人”造册登记,落实监护责任,建立连带追究制度。在重点入口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点,严防带火入林。
四是落实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严格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不脱岗漏岗,确保上下联络畅通。森林公安局及各基层管护站每天至少有2人值班,扑火队员和护林员24小时开通手机,一旦发生火警,立即组织人力扑救,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