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共和县坚持把退耕还林还草与调整农牧业结构、促进农牧民增收结合起来,充分兼顾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累计投资3.46亿元,完成退耕还林71.9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还草20.75万亩,面积保存率100%;周边荒山荒地造林18.04万亩,封山育林11.6万亩,种草21.57万亩,面积保存率100%,实现了生态建设与农牧民增收的“双赢”目标,达到了“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目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根据县情实际,提出了以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生态优先、政策引导、依靠科技和农牧民自愿”为原则,以“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以粮代赈、个体承包”为主要措施的工作思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明确由林业部门负责项目申报、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组织核查验收;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拨付和兑现补助资金;乡镇信用社凭退耕还林农牧户身份证和乡镇验收合格证将补助资金用“一折通”直发到农牧户;监察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审计部门加大资金审计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任务完成、质量达标、政策兑现、逐户逐地块检查验收、自查整改、信访办理等工作。
二是坚持舆论导向,动员全民参与。组织各项目乡镇和有关部门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政策、动员部署工作。以舆论导向为切入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退耕还林工程的意义和政策以及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期间共悬挂宣传横幅3000多幅,发放《退耕还林宣传手册》9000册、配套光盘12张,印发藏汉两文《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共和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各7000份,并利用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宣传培训,形成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推行分类施策。以恰卜恰、倒淌河、塘格木、切吉、江西沟等乡镇重要区位为重点,采取了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先退、人均达到2.5亩基本农田的先退、沙化严重的耕地先退的“三先退”措施,依靠中央以粮代赈政策,调动群众退耕还林还草的积极性。同时,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加强督促和指导;人大、政协积极开展对退耕还林的视察、督查工作,通过督促检查,确保了全县任务完成和政策兑现。
四是注重增效提质,严格把好“五关”。第一把好“设计关”,做好退耕还林规划、计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第二把好“种苗关”,对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种苗一律实行政府招投标采购,依法确保工程使用良种壮苗,杜绝人情苗、关系苗,切实降低种苗成本。第三把好“质量关”,在按照作业设计和合同要求造林的基础上,从规划设计到树种选择,整地、定植到管理,由林业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进行技术指导,并制定了技术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林业技术人员恪尽职守、服务群众。第四把好“检查验收关”,在造林任务完成后,及时开展县级自查工作,确保历年造林保存率,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不合格小班,每年春季造林时向各退耕户下发补植补造通知书,对照作业设计补足造林面积,补齐应植株数,确保造一亩,成一亩,不折不扣地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第五把好“政策兑现关”,统一为退耕农牧户开设现金补助发放存折,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经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退耕农牧户凭林业部门签发的验收合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到乡镇信用社签字领取粮食现金补助,严禁截留、挪用,严禁村社干部代领,严禁直接兑现现金。
五是严格检查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为推进全县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将退耕还林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同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加强森林警察大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等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近年来,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36起,依法逮捕1人,行政拘留1人,行政处罚283人,依法关闭了2家木材加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