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民义务植树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们: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这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阳光日子,我们迎来一年一度的植树节。
植树造林,绿化国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加快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锡林郭勒的重大举措。今天是全国第46个植树节,为掀起我盟大规模国土绿化高潮,进一步绿化美化家园,建设生态绿色家园,盟绿化委员会谨向全盟人民和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树立国土绿化意识。3·12植树节是一个营造绿色环境、建设绿水青山、呼唤人们爱护环境的特别日子。围绕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爱林护林、保护生态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意义,让身边更多的人了解国土绿化知识、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共建共享美丽家园、生态锡林郭勒。
二、自觉履行法定植树义务。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植树造林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围绕全盟实施的“六大绿化”工程,按照《全国绿化委关于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规定,全盟行政区域内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适龄公民(男性11岁至60岁,女性11岁至55岁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为义务植树责任人,应当按规定承担义务植树任务。
按照义务植树任务的安排,可以因地、因人制宜,灵活选择以下几种形式之一完成植树任务:1.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包栽包活;2.每人每年完成相当于半个工作日的挖坑、育苗、整地、管护、种草、栽花等绿化任务;3.每人每年完成半个工作日的其他有关义务植树的劳动。每一位义务植树责任人都应主动投身到国土绿化和生态美丽日照的建设活动中来,自觉履行植树义务。
三、关注绿色、关爱树木。爱护花草树木,是我们每位公民的责任。每位公民都应做爱绿护绿的使者,自觉爱绿、护绿、植绿,制止破坏绿化的不良行为,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各旗县市(区)均规划了面向社会开放的义务植树基地,社会各界朋友可拨打所属地区义务植树基地联系电话,在整个植树月期间就近参与各类尽责活动,还可报名参加义务植树认建认养认捐活动。
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添绿正当时。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踊跃投身到我盟的国土绿化和义务植树活动和浑善达克歼灭战,为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锡林郭勒作出新的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