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今年6月起,在全国集中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地内资源破坏问题,确保绿水青山常在,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检查黑龙江领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
各地林草部门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主动作为。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积极向省(市、区)政府专题报告全国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重庆、宁夏成立了由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北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河南、湖南、广东、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市、区)成立了由林草主管部门一把手任组长,局驻各地专员办、环保、国土、住建、水利等相关厅局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各厅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坚持部门联动。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与环保、国土、住建、水利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谋划推进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四川、陕西、新疆等省(市、区)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河北、河南、云南等20个省(市、区)及内蒙古森工、龙江森工和大兴安岭集团公司均制定了《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时限要求,各项工作有效、有力、有序开展。
目前,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正在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拟于7月底前完成自查报告。湖北恩施州州政府在自查层面组织相关保护地进行了交叉检查;河南、湖南、大兴安岭等省(林业集团公司)已开始进行实地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