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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退耕还林为贵州脱贫攻坚事业添翼

发布时间:2017/07/04

6月28日,贵州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向守都做客当代先锋网“在线访谈”栏目,就贵州省如何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助力脱贫攻坚做出详细解答。 


  退耕还林效果显著


  据向守都介绍,贵州省上一轮退耕还林在2000年和2001年试点基础上,2002年全面实施。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完成任务2003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657万亩、荒山造林1123万亩、封山育林223万亩。工程范围涉及全省87个县(市、区)、1403个乡镇、14012个行政村,惠及197万农户824万人,其中:贫困户数122万户,贫困人口510万人。


  2014年,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启动。2014-2016年国家已安排退耕还林面积1057.4万亩,占全国总任务的24.93%,排名第一。截至目前,2014-2016年707.4万亩任务已全面完成。


  扶贫与保护生态共举


  贵州省贫困人口95%左右集中分布在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三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问题与石漠化问题相互交织。


  向守都说到,这些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坡耕地开垦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农村交通、水利等农业生产条件差。新一轮退耕还林可以整合项目资金,扶持贫困退耕农户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林业产业,助推增收脱贫。


  贵州充分利用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机遇,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退”出产业,“退”出基地,“退”出农民致富的希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同时,积极支持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退耕还林建设,带动贫困退耕农户脱贫致富。


  不再区分生态林与经济林、分南方与北方地区


  在回答网友“黔山看好山”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和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相比,有哪些优惠政策?又有什么不同?”的提问时,向守都表示,新一轮退耕还林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使退耕还林成为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自觉行动。


  在补助政策方面,向守都说到,国家在遵循原则、补助政策、任务安排、工程实施、监测考核、配套政策等都进行了调整。


  无论种植经济林还是生态林,都有生态治理效果,且在种植树种上尊重农民选择,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南方地区耕地收益较高,但造林成本低,北方地区耕地收益较低,但造林成本较高,综合考虑,南北方地区实行统一的补助政策较为合理。


  注重林业经济发展,解放生产力


  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户的直补资金标准为每亩1200元,比上一轮退耕还林还生态林补助标准相差1784元,与还经济林补助标准相差665元。补助标准有所降低。因为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条件发生了变化。


  据向守都介绍,新一轮的退耕还林可以允许民林粮间作,发展林下经济,从而缓解因退耕造成近期农民收入减少等问题。与此同时,退耕农户也不再承担配套荒山荒地造林任务,将农民从固定的林业发展模式中解放出来,发展更多样性的农村林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