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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绘就乡村绿化美化新画卷

发布时间:2025/04/16 来源:新疆林业和草原微信公众号

近年来,新疆积极学习运用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在乡村绿化美化领域持续发力,通过政策引领、科学实施与精心管护等多重举措,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乡村绿量稳步增加,自然生态得到全面保护,基本实现村村有树、村村有绿。

政策引领 筑牢绿化美化根基

政策是乡村绿化美化的重要保障。新疆先后出台《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自治区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村庄绿化美化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指明方向,明确建设原则、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

在资金支持方面,自治区财政给予每个开展绿化美化工作的村20万元补助,且80%的补助资金直接用于绿化建设,为绿化美化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优化乡村绿色空间布局,有条件的县乡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乡村绿化美化专项规划,合理确定绿化目标和重点任务。

同时,自治区连续4年将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列入党委一号文件重点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连续7年印发通知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了政府引导、乡村主体、多方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科学实施 打造各具特色绿化景观

新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程,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技术标准,发布《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技术规范》《自治区主要乡土树种名录》《自治区主要乡土草种名录》等地方标准,为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各地按照“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挖掘乡村绿化潜力,以“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绿化为主攻方向,科学利用农村零散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拆违地、死角盲区。重点加强村庄周边、路渠两旁以及村委会、学校等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引导村民绿化庭院,打造小景观、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实现见缝插绿、增绿补绿。在树种选择上,鼓励栽植乡土树种草种,科学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岸林,提升农户庭院绿化水平,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绿化美化效果。

自2018年以来,中央、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8.52亿元,支持4141个村庄完成绿化美化,占新疆行政村总数的47%;完成绿化面积40.59万亩,村均增加绿化面积100亩。

精心管护 巩固绿化美化成果

做好管护是巩固提升乡村绿化工作成效的重要环节。自治区每年组织第三方对前一年度乡村绿化美化工作进行省级核查验收,督促实施单位加强抚育管护、补植补造,建立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确保绿化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此外,充分发挥乡村林长、生态护林员、专职护林员的巡护作用,将村庄范围内绿地纳入巡护管护范围,抓好火灾和重大病虫害防控,及时发现和制止野外用火、偷砍盗伐林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行为,切实加强乡村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明确乡村和职能部门、经营管理单位责任,引导农户主动认领“四旁”绿化管护任务,让老百姓身边的绿色“颜值”得到切实保护。经测算,目前全区村庄绿化覆盖率5.38%,高于计划目标3.38个百分点。

下一步,新疆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联合印发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以水定绿、因地制宜,以实施171个村庄绿化美化项目为牵引,持续推动各地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不断增加乡村绿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迈向新台阶,让乡村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