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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首次触及北方沙化地区

发布时间:2016/06/29

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首次触及北方沙化地区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5)》发布

我国自1999年开始陆续在北方沙化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截至2014年年底,北方沙化地区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总面积达1592.29万公顷。如何量化体现这一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效益?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布的《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5)》给予了翔实的回答。


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周鸿升说,这是我国自2013年以来第三次系统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也是首次系统评估北方沙化土地尤其是严重沙化土地退耕还林治理取得的成效。监测结果表明,退耕还林在北方沙化地区发挥了巨大的森林防护功能和净化大气功能。


《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质量评估结果为:年防风固沙91918.66万吨,年提供负离子136447.51×1020个,年吸收污染物41.39万吨,年滞纳TSP4250.71万吨,年固碳339.15万吨,年释氧726.78万吨,年涵养水源91554.64万立方米,年固土11667.07万吨,年保肥445.48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12.22万吨。


价值量评估结果为: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年产生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量为1263.07亿元,其中严重沙化土地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871.3亿元。


《报告》由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草)中心、中国林科院等单位共同参与完成。在评估范围上,选择了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新疆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数据采集上,利用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连清数据集、资源连清数据集和社会公共数据集,其中生态连清数据集包括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16个、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网络(CFERN)所属的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41个、以林业生态工程为观测目标的辅助观测点120多个,以及4000多块固定样地的数据;在测算方法上,采用分布式测算方法,分别针对省级区域和生态功能区开展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8个市级区域和45个生态功能区的442个县级区域的评估,同时按照3种植被恢复类型、3个林种类型和优势树种组的五级分布式测算等级,划分为1986个相对均质化的生态效益测算单元进行评估测算;在评估指标上,由森林防护、净化大气环境、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和林木积累营养物质7类功能15项指标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