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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三方合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

发布时间:2016/07/12

 7月7日,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主题的联席会议,并签署了三方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见,正式建立三方合作机制。


    三方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见内容包括: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加强联系协作,统一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通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情况,交流重要工作信息,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线索的,应及时向同级检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和侦查监督中,发现涉林违法线索的,应及时移送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联系协作配合,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检察机关在查办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及其他法律监督工作中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检察机关要根据林业部门需求积极派员,讲授法律知识,开展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


    强化协作情况通报,加大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力度,适时通报新发布的涉林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协调配合机制建立、督促落实情况,分析、研判涉林犯罪发展趋势、规律、特点,提出查办与预防的对策建议。共同开展犯罪预防,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做好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