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国土绿化工作部署要求,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引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一体推进扩绿、提质、增效,完成国土绿化525.5万亩,创建4个省级森林城镇和10个省级森林乡村,圆满完成《青海省国土绿化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成功申报第二批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落实中央资金2亿元。青海省获得“国土绿化表现突出省”和“林草资源保护与管理表现突出省”两项荣誉,国土绿化事业取得了新成效。
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再上新台阶 编制完成《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出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建构方案等18项制度办法和自然保护地建设规范等4项技术标准。三江源国家公园全面进入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新阶段,祁连山国家公园设园工作基本就绪,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全面展开,昆仑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创建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序推进,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达到7类87处。制定发布了《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设立31处国家公园示范省自然教育基地。 义务植树创新开展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和省军区领导率先垂范,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掀起全民义务植树高潮。积极开展“省级领导义务植树”“春秋两季全民义务植树”“共建生态宜居林”等活动,新建一批民族团结林、国防林、工会林、劳模林、援青林、巾帼林、青年林等“主题林”。强化29处“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开通各级“全民义务植树网”平台,尽责率进一步提升。全年完成义务植树1800余万株,参与义务植树人数达300万人次。 部门绿化协同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绿化国土、美化家园,形成合力推进大绿化的良好格局。宣传、军区和驻青部队、工会、团委、妇联、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草和铁路等部门各司其职,以“应绿尽绿”为目标,结合行业特点和优势,大力推进绿色城镇、绿色乡村、绿色企业、绿色庭院、绿色校园、绿色机关、绿色营区建设,加强绿化成果保护,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提升国土绿化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为国土绿化提供了坚强保障。 资源保护不断强化 林(草)长制全面推开,全省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草)长6723名,制定各类方案、制度、办法296项。严控林草资源征占用,制定实施《青海省重要湿地占用管理办法(试行)》。完成人工种草107.88万亩,草原改良597万亩,草原围栏封育210万亩。玉树隆宝滩成功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组织开展“2022清风行动”,查办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案件10起。全省连续36年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303万亩,防控草原有害生物3561.95万亩。 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印发《青海省“十四五”林草科技创新规划》,推广新成果新技术30项,制定地方标准42项,新建国家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2个。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生态治理与保护项目青海省子项目获得亚行董事会批复,获得亚行贷款5976.1万欧元。完成全国首笔草原碳汇交易,果洛州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林业碳汇18个试点市(县)。 生态惠民取得新成效 成立全省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印发《青海省“十四五”林草产业发展规划》《青海省枸杞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新认定有机枸杞基地7.3万亩、企业20家,新增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3家。制定“柴达木”品牌团体标准,成功发布青海枸杞“柴达木”品牌,成功举办“冬虫夏草鲜草季”活动。全面落实林草湿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稳定14.51万个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全年直补群众生态管护报酬和各类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11亿元。 2023年,全省国土绿化工作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林草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时代使命,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引领,以林(草)长制为抓手,坚持数量质量、存量增量并重,持续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推动形成“大绿化”“大生态”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