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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加快乡村绿化 共享生态文明

发布时间:20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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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位于湖南省东南部,是湘江、北江、赣江的重要源头。“郴”字独属郴州,古称“林邑”,意为“林中之城”,自秦置郴县始,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现辖2区1市8县,总人口513万,总面积1.94万平方公里。境内森林资源丰富,林业用地面积2082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1.2%,森林覆盖率达67.73%,活立木蓄积量5487万立方米,有国家级森林公园8个、湿地公园4个、自然保护区2个,国有林场20个。近年来,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郴州”为主线,以森林生态提质工程为抓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列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荣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特别是乡村绿化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极大地改善了乡村面貌,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


抓规划引领,着力提升乡村绿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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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抓好乡村绿化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民生工程”来抓,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高效率实施。根据湘南农村村庄“山、水、林、田、路”等要素特点,认真学习借鉴外地乡村绿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作法,聘请生态园林科研院所专家进行全面考察、论证、规划,围绕打造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多景观的乡村绿化目标,要求每个村庄都要有包含乡村绿化建设的“总体建设规划”上墙公示,并由市生态文明办制定了《郴州市村庄绿化考核验收办法》,重点规范乡村道路绿化、村庄周边山头(后垄山)绿化、村庄水系(湿地)绿化、村庄庭院绿化、村庄空心村绿化、村庄古树名木保护等。改变传统的绿化模式,推动乡村绿化向立体化、景观化、园林化转变,努力打造村庄山头森林化、通村公路林荫化、通村水系洁净化、村庄游园园林化。


抓示范带动,着力推进乡村绿化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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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终坚持示范引领,启动秀美村庄创建,注重长效管理,推进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工程,建设整洁、文明、健康、宜居的新农村。一是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的“规范农村村民建房行动”和“洁净乡村行动”,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产业富民生活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建设目标,每个县市区着力打造出一批经济发展、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秀美新农村。根据市政府下达的《郴州市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2017年全市计划投资30多亿元,启动实施10个美丽乡村示范带(片)建设,新增27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力争6个村创建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个以上村庄达到3A级景区标准。为确保绿化美化效果,全市聘请绿化维护保洁员1.67万名。二是与精准扶贫攻坚相结合。郴州市以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示范带创建为主抓手,始终坚持全域化生态理念,将乡村绿化建设贯穿于精准扶贫的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产业建设,科学编制精准扶贫规划,大力实施“千村绿色家园”工程,坚持精准扶贫既要里子,也要面子,着力建设贫困村的绿道、绿屏、绿网、绿地、绿景,将原来脏乱差的贫困村面貌打造成“村在景中、房在花中、路在绿中、水在画中”的新农村绿色画卷,使贫困村民的精神面貌随之得到极大的改观,增强了脱贫致富的精神动力。同时,大力加强具有本地特色的绿色产业扶贫,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油茶产业提质改造四年(2016-2019年)行动计划,面向贫困山区林农,市财政每年预算1000万元,按每亩补助600元的标准,扶持5000户贫困区林农发展油茶产业,帮助脱贫致富。三是与全域旅游相结合。按照产业兴村、绿色惠民发展思路,努力打造乡村全域旅游特色亮点,着力将农村产业基地、森林、水面(湿地)打造成景观、景点、景区,推动生态林业资源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的深度融合,实现“产—景—文—村”互动,合力打造郴州美丽乡村精品走廊。近年来,我市投资30多亿元,着力打造122公里的“西河湿地”景观产业旅游经济带,结合本地特色,通过增花添彩,绿化提质,实现西河沿线四季有花、四季有景、层次多样、布局合理、特色分明的乡村特色蔬果采摘体验区、乡村古树名木保护示范区、乡村赏花赏叶观光带、乡村生态文化体验带、乡村河流湿地景观带。努力打造美丽乡村西河沿线全域旅游生态休闲农业产业经济带。同时,重点打造“一湖两河三江”流域和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绿化提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在西河沿线实施国家湿地公园退耕还林还湿项目试点工作。为乡村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富民惠民打下良好的生态基础。


抓多措并举,着力保障乡村绿化建设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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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以来,郴州市累计投入乡村绿化建设资金30亿元,建设秀美村庄1200多个,投入之多、速度之快、效果之好,前所未有。


  为保障城乡绿化和秀美村庄建设需要,郴州市采取财政预算、项目支持、信贷倾斜、社会捐助、群众自筹等方式,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财政投入带动。市里设立了生态建设基金,近年来,市财政每年预算城乡绿化资金2亿元,充分保障全市城乡绿化建设和保养维护;其中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对乡村绿化的以奖代投。各县市区财政分别安排每年3000-8000万元的绿化建设和保养维护资金,实行城镇绿化与乡村绿化同等待遇。二是项目建设推动。从供需两个源头着手,控源控流,依需投放,推动项目规划与项目申报对接。农业、水利、林业、环保、国土等职能部门按照“各投其资、各记其功、统筹发展、全面推进”的方式,主动包装项目争取资金,投向乡村绿化和新农村示范点上。近年来,林业部门争取的国家生态公益林资金、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长江、珠江防护林建设资金投入乡村绿化达4亿多元。三是社会筹资拉动。每年召开义捐大会,向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倡议书,开展“捐资捐绿”、“认种认养”、“义务植树”等活动,全市每年上市公司、工矿企业、房产建筑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义务捐资达一亿元以上,重点用于经济基础薄弱的乡村绿化建设。同时,引导工商企业转型发展,我市许多房地产老板、有色金属矿老板、煤老板等纷纷转型发展,大量投资农村生态休闲旅游、森林康养、专题公园游园、特色苗木花卉、特色水果等产业。汝城县某矿老板建设的“德寿山庄”森林康养基地个人投资已达3亿元,广东“长隆”集团在永兴县建设的专题公园投资达30多亿元。


抓考核奖惩,着力提高乡村绿化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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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严督办、严考核、严奖惩,大力度、大手笔、大气魄的高位推动乡村绿化建设,形成了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抓好乡村绿化建设的良好氛围。一是领导带头,抓好落实有深度。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把绿水青山视为金山银山,把生态绿化放在同经济建设、项目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负责乡村绿化建设的统一协调和指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乡村绿化、秀美村庄工作汇报,作出重要指示;多次深入到基层现场办公,亲自督办落实、现场指导规划设计。二是严格考核,督查督办有力度。市委、市政府将乡村绿化建设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用好考核排位权,用实督查指挥棒,抽调组织部、督查室、林业局等单位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每半年对县市区进行一抽查、一排名、一通报,考评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并在郴州日报和郴州电视台公布。三是严明奖惩,落实责任有硬度。为确保工作实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乡村绿化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即将出台《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四年行动(2017-2020年)的意见》,严格实行造林绿化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造林绿化责任书,建立奖惩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造林绿化责任机制。市委、市政府对未完成乡村绿化任务的单位和乡镇实行“一票否决”、限期整改、通报批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不评先评优、不提拔重用;对完成情况好的单位、村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