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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要给古树名木“上户口”
发布时间:2016/12/16
近日,省绿化委员会印发通知,我省将在全省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工作,并于2018年完成。
普查的主要内容有查清我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生长状况;掌握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立档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资源档案;建立全省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体系,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定期报告;总结推广各地古树名木保护经验。
本次普查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分布在城乡孤立或群团生长的古树名木,包括远郊野外、乡村街道、城区(含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空间的古树名木。既是自然保护区又是风景名胜区的,纳入自然保护区普查。
从外地移入当地栽植生长年限较短(30年以内),不纳入此次普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