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露营
森林以其优美的景观、优越的环境、丰富的物种及独特的体验与养生功能越来越受到民众的青睐。当前,世界各国政府亦高度重视森林旅游的发展,作为一项新兴且发展强劲的产业,森林旅游也成为未来林业产业发展的支柱产业,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助力。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各类森林旅游地数量已超过8600处,年游客量达10.5亿人次,超过国内旅游人数的25%;年综合产值6500亿元,占国内旅游收入的20%。另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在21世纪,以森林旅游为主要形式的生态旅游将是旅游业中发展速度最快的部分,每年将会以30%的增长率发展,全球旅游人数中将有半数以上人群走进森林,回归自然,开展森林旅游活动。这些数据都充分证明,森林旅游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然而,随着森林旅游市场与影响力的逐步扩大,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诸如: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资源过度开发、基础设施薄弱、管理措施落后、社区参与有限等,一方面限制了森林旅游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也制约了区域(林区)经济的发展。由于我国绝大多数的森林公园及森林旅游目的地处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为落后的偏远林区,由国有林场与集体林场等改制而来,原来依靠木材经营的林区居民不得不转变身份,参与到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的工作中,而收入远远低于快速增长的物价,再加上当地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土地贫瘠、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等原因,导致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从而造就了数量庞大的林区贫困居民。因此,如何借助森林旅游产业,加快森林旅游目的地的建设,推动林区经济发展,改善林区居民的生活水平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扶贫工作,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明确了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国务院扶贫办也启动实施了旅游扶贫工程,2015年在全国选取2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旅游扶贫,通过整合利用扶贫、涉农资金,推进旅游扶贫工作。基于森林旅游产业巨大的发展空间,以及国家层面确立的扶贫政策,笔者以为,林区的扶贫开发应坚持立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联合森林旅游开发建设,探索旅游扶贫的新方向。
首先,要始终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原则。在保护好、培育好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加强道路、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并把开发活动严格控制在生态承载力范围内。同时,要切实维护森林等自然资源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旅游经营权流转中,要坚持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及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切实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达到从实际出发,把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与旅游扶贫开发相结合。
其次,要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资源与民俗风情,如风味不同的林家饮食,风格迥异的林家建筑,别具一格的交通工具,神奇的“龙山”与“神山”等文化、土特产、工艺品,农事活动、民族歌舞、婚丧嫁娶等活动,以及利用森林独特的环境开展相关的森林养生与森林体验。总之,要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特性,增加吸引力。
再次,要积极探索社区参与机制。在林区森林旅游发展中,由于利益群体的分化、政策制度、文化的弱势等因素,社区利益被边缘化。通过推进林区森林旅游信息公开建设,加强林区文化价值及社区森林旅游影响教育,以及森林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积极鼓励林农参与到森林旅游中,具体可采取的方式有劳动力入股、资源入股、集资入股等。同时,支持林农的个体经营,如林家旅馆、林家餐馆、林家观光果园、林家采摘园、林家作坊等休闲体验,还可以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增加林区林农收入。充分利用丰富的林下资源和空间环境发展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林果、林草、林菌、林药、林禽、林畜、林菜、林蜂等林下经济模式,打造各具地方特色的林下经济产业带,实现长中短有机结合、林农牧复合经营,达到“不砍树也致富”的生态发展新路子。
最后,要开拓创新扶贫模式。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森林旅游开发有机结合。充分开发利用各种资源,在引导林农发展庭院经济、建设生态家园的同时,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主导型模式、市场运作模式、对口帮扶模式和联合开发模式等,促进森林旅游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共同发展,激发林区居民参与生态建设和旅游开发的热情,共同探索与旅游扶贫联动的新模式。
总之,通过政府、社会、企业以及林区居民的共同协作与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旅游,支持林区经济建设的氛围,不断完善森林等自然资源旅游产业链条,增加产品的附加值,积极引导林农参与森林旅游开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最终实现林区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永续发展。
(作者: 程希平) (编辑: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