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副省长赵化明日前代表省政府与各市市长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各市、县、乡也层层签订责任状,辽宁正全面构建四级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责任书明确了森林防火任务目标,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100%,避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同时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各项责任。加强扑火指挥体系建设,逐步分级设立森林防火专职指挥,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扑救专业效能。
责任书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资金保障机制,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增加。要大力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建设本地区专业性强、保障机制有力、扑救手段多样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修订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农林交错区可燃物清理和重点火险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在防火紧要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防控人员布置到第一线,死看死守。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配齐、补足储备物资。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投入力度,森林防火期内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严厉打击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科学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避免发生人员伤亡。
责任书签署后,将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不到位和火灾扑救工作组织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对森林资源损害行为的“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