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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受关注 制定保护条例被列为人代会议案

发布时间: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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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呼和浩特市绿委办分别在1998年、2002年、2014年对全市的古树名木进行了3次清查、建档和挂牌。据初步调查,目前呼和浩特市现有古树3500余株,其中散生古树108株,古树群6处,名木3株;古树按树木种类划分,共有12科18属,以杨树、榆树、松柏、杏树居多;按树龄划分,一级古树8株,二级古树65株,三级古树3400余株;从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庙宇、古建筑、村落及山区等地,其中生长在市区的古树有120株,包括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区,其余都分布在农村或山区。


  古树名木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被誉为活文物、活化石,它不仅能优化城市自然环境,而且对丰富城市人文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在人大代表赵宏刚看来,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是历史交给今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赵宏刚说,近年来,呼和浩特市虽然对部分古树名木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和资金保障,从整体上看,我市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仍显薄弱,形势不容乐观。为此,赵宏刚等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议案》。


  据介绍,在《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讨论稿)》中,对古树名木明确定义: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树种珍贵、稀有以及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和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此外,《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讨论稿)》中从树龄上对古树进行了分级;对古树名木的养护者进行了细致划分;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经费使用作了具体规定;对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作了详细说明……


  据悉,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关于制定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议案》(第2号),交市人大农业委员会进行审议,并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赵宏刚说:“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对于实现林木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我市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是十分必要的。”(记者 高金玲)责任编辑: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