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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重点生态区域推行“林长制”:一山一林都有专人专管
发布时间:2017/06/06
据记者从合肥市获悉,该市现已出台重点生态区域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一山一林都有专人专管。
合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国家及省级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国有林场、江淮分水岭区域、主要山脉、大型水源地周边、生态廊道、城市大型绿地等重点生态区域推行林长制,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
按照该方案,合肥市将突出“建、管、防”并举,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持续发展的林业园林保护发展责任体系;进一步夯实“一湖一岭、两扇两翼、一核四区、多廊多点”森林空间格局,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实现青山常在、绿水常清、永续利用,充分展示“林城相融、林水相依、林路相连、山水相映”的合肥城乡绿化特色风貌,实现森林保护发展在重点区域取得新突破。
据悉,市级林长制的主要任务是到2020年,全市新建江淮分水岭区域绿化6670公顷、区域森林抚育46700公顷;建设保护国家级湿地公园7790公顷;完善提升重要生态廊道555公里、面积3849公顷;新建植物园扩建项目33.3公顷,完善提升城市重要公园160.3公顷;完成国家级森林公园、国有林场、重点水源涵养林森林抚育12353公顷。全市重点生态区域的森林资源总量、质量以及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明显提升,生态承载力和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