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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绿色广东锁定2015攻坚年

发布时间:2016/02/03

2015年是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攻坚之年。广东省林业系统以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为目标,全面实施国土绿化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提升林业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南粤森林生态安全体系不断完善,在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纵深推进


  2015年,广东各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向纵深推进,全省完成造林403万亩,五大森林生态安全体系进一步巩固。粤东西北山区深入推进碳汇造林,基本完成“一消灭、三改造”建设任务;珠三角地区部署构建湿地生态保护体系,推动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粤西地区部署推进雷州半岛中长期森林生态修复工作,大力营造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的阔叶混交林;在生态脆弱地区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实施封山育林201.46万亩。


  顺利完成


  2015年,广东实施碳汇造林217.5万亩,森林碳汇工程顺利完成;建设生态景观林带1800公里;新增建设森林公园301个、湿地公园66个;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2874个。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上升为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战略部署。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抚育资金8.3亿元,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新造林和未成林抚育735万亩。


  林业改革


  2015年,广东率先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成为中央6号文件发布后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家报批改革方案的省份。通过抓好40个重点县的深化林改工作进度和质量,全省累计完成宗地确权面积1.41亿亩,林地确权率为96.9%;?发放集体林地所有权林权证面积1.41亿亩,占全省林改面积的96.8%;发放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权证面积1.38亿亩,占全省林改面积的94%。探索建立省立国家公园体制,广泛开展(省立)国家公园试点区域推选。


  生态红线


  2015年,广东确立了林业生态红线政策,划定森林、林地、湿地、物种4条生态红线。全省各地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的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共清理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项目808宗、面积1462公顷,行政处罚金额5502万元、刑事立案58起、行政问责62人。组织开展卫星遥感核查与现场全面排查,构建数字化监测管护平台,扎实推进了保护区标识规范化使用试点工作。


  和谐林区


  2015年,广东发生森林火灾273起,过火面积3044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13‰,控制在0.5‰的指标范围内。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治面积达422.36万亩次,并开展了“绿盾2015”检疫执法行动,对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实现了有效防控。全省共调处山林纠纷1322宗,解决争议林地面积33.9万多亩,努力构建和谐林区。


  转型升级


  广东家具年产量和出口总值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2015年,广东将种苗花卉、油茶产业、珍贵树种、森林生态旅游等林业产业作为扶持发展的重要领域,实现了经济与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全省森林旅游业产值达1375亿元,带动地方经济产值1000多亿元。全省通过组建林业龙头企业联盟,培育林业产业集群,实施林业品牌战略,不断加快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


  不断完善


  2015年,广东通过大力推进科技兴林工作,鉴(认)定林业科技成果27项,有7项林业科技成果获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新建林业科技示范林3.08万亩,并成立了广东园林植物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会。


  新的突破


  2015年,广东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总面积达7212.42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7%,补偿标准增加到每年每亩24元。通过创新开展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建成示范区100个。有14个地级以上市、101个县(市、区)获得省政府授予的林业生态市、县称号。广州市和高州市、平远县、南雄市、四会区、龙华新区被推荐为全国绿化模范市(县)。


  转变职能


  2015年,广东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林业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规范。全省林业部门大力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印发了省林业厅权责清单,积极制定林业纵向权责清单,明确林业行政职权286项,切实转变行政职能。


  重要进展


  2015年,广东探索建立全省林业碳汇交易机制,制定了《广东林业碳汇项目管理和交易实施办法》《广东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与认证核证指南》等林业碳汇管理和交易的政策文件,并成立广东首家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中心。广东长隆碳汇造林项目成为全国首个获得国家发改委减排量签发的中国林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林业CCER项目),林业碳汇交易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