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步道是指穿越著名山脉和典型森林,邻近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风景、历史文化区域,长距离高品质的带状休闲空间,具有国家代表性、自然荒野性和社会公益性,在休闲游憩、自然教育、文化传承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深入森林,体验自然,特别是日益增长的户外徒步需求,2015年1月,原国家林业局决定以大山区、大林区为主要依托构建国家森林步道体系,并作为国家步道的基础线路及重要组成。2017年颁布《国家森林步道建设规范》,引导各地规范开展国家森林步道建设。2019年,“森林步道”写入新修订的《森林法》,赋予“森林步道”以法律地位,明确将其定性为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在法律上为森林步道建设铺平了道路。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国家森林步道。2021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序推进国家森林步道建设。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制定国家步道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和建设指南,支持依法利用林业生产用地建设森林步道。
2017年以来,我国先后公布了3批12条国家森林步道规划线路,分别是秦岭、太行山、大兴安岭、武夷山、罗霄山、天目山、南岭、苗岭、横断山、小兴安岭、大别山、武陵山国家森林步道,沿线途经20个省份,总长度2.2万公里。目前,已建成并对外开放287.1公里,其中太行山国家森林步道济源段131公里、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武平段130公里、南岭国家森林步道骑田岭段26.1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