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7月1日起实施,明确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旨在提高人们对环境的保护。就此,“植树节”被正式写入法律并开始生效。
植树造林不仅能绿化和美化家园,还起到了扩大山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农田、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等作用,可谓是一项一举多得、造福社会的宏伟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是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重要途径,参加植树既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全社会都应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参加植树活动,不仅能培养热爱自然、珍爱生命的生态意识,还能以自身之力为我们共同生存的家园增添绿色能量,共建绿色生态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国家鼓励公民通过植树造林、抚育管护、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根据2017年6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将“方便群众、重在参与、不拘形式、灵活多样”作为基本原则,确认了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和其他形式等8类尽责形式,并明确了每类的内容和折算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扩大城乡绿色空间,为人民群众植树造林,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
在武汉,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植树造林、认种认养、捐资建绿等多种形式,共同为建设滨水生态绿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出力,扩大城市生态功能,改善生态及人居环境,优化市域气候,加快推进武汉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每年植树节前后,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带头参加各类主题植树活动,组织广大市民发扬“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精神,不断强化爱绿、植绿、护绿意识,积极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形式推陈出新,坚持倡导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掀起全民义务植树热潮,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履行植树义务,共享美好生活,您的每一次尽责都为江城新添一份绿意!您可以通过全民义务植树网“武汉众森家园项目”参与义务植树尽责。
文章来源:武汉全民义务植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