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要广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每人植几棵,每年植几片,年年岁岁,日积月累,祖国大地绿色就会不断多起来,山川面貌就会不断美起来,人民生活质量就会不断高起来。
4月2日在参加2018年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持之以恒开展义务植树,踏踏实实抓好绿化工程,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人人出力,日积月累,让我们美丽的祖国更加美丽。
4月24日,山西省绿化委员会发出《关于做好“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对在省内全面推开“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地抓住我省列入全国第二批“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省的有利时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全民义务植树摆在人民群众法定义务和生态建设现实需要的重要位置,把“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作为构建人人参与绿化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作为新时期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重要抓手,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加以推进。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国土绿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市绿化委员会要加强组织协调,精心周密部署,积极行动起来,尽快落实责任部门,指派专门人员,申请项目经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抓住造林绿化有利时机,形成绿委办牵头、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把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贯穿国土绿化始终,特别是要与评比表彰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确保“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引领各界群众积极投身国土绿化切实提高尽责率
各市绿化委员会要不断探索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的新方法、新途径,促进“互联网+”与全民义务植树深度融合。
要加强试点工作的制度建设,加强省内外学习交流借鉴,尽快建立和完善一套复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体制机制。
要加强互联网平台建设,为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提供载体。要积极筹划实体义务植树和网络尽责项目,形成“实体参与”和“网络参与”一体两翼共同发展格局。
要积极与各级财政部门沟通,按照《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文件“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要求,合理安排全民义务植树项目预算,确保宣传发动、基地建设、苗木购置、后期养护和活动组织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每个市都要建立并向省绿化委员会申报1-2处网络捐资义务植树项目,并做好后续项目储备。
要加快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将基地作为开展各类尽责形式义务植树活动的重要场地。
要利用“互联网+”做好义务植树管理统计工作,逐步提高义务植树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创建评比提供可用依据。
《通知》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类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要结合利用节日纪念日、会议活动、政策文件出台、权威数据发布等时间节点和契机,加大对“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公益组织,深入宣传新时期全民义务植树的重大意义,解读义务植树新政策,推介全民义务植树网、全民义务植树微信公众号,大力引导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不断扩大义务植树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各市绿化委员会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深入挖掘和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和成功案例,及时应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破解试点工作中存在的新难点、新重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