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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造林呵护生态家园

发布时间:2016/03/11

惊蛰时节春雷动,融融春光万物长。今年3月12日是我国第38个植树节,也是国家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35周年。

  

植树造林是每位公民的义务。自古以来,我国便有植树护绿的传统。漫步“东风二月苏堤路,树树桃花间柳花”的西湖苏堤,我们当会缅怀苏东坡先生植树立德的高风亮节;行走“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的丝路古道,我们亦会怀念左宗棠将军的满怀豪情。古人尚与树结缘,今人又何当不为?植树造林不仅仅是建设生态宜居之城的一项举措,更应成为国人的义务融入我们的生活。我们要把植树造林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来做,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让植树造林成为有源活水,滋润着我们脚下的每一寸土地。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植树造林。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新型高级文明,人与自然是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植树造林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生态兴则文明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植树造林;生态衰则文明衰,没有植树造林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亦无从谈起。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的,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植树造林要注重生态效益与社会效应。我们要发挥树木覆盖截留降水的作用,涵蓄水源保护水地不会流失;发挥树林抵御风沙袭击的作用,防风固沙有效预防沙尘天气;发挥树叶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的光合作用,净化空气提高负氧离子浓度;发挥树木夏季降低地表高温的作用,减弱上升气流强度预防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发挥枯枝落叶增加肥力的作用,切实改良土壤营养成分。政府职能部门要与农林合作社、环保公益组织等合作,结合正在开展的“五水共治”活动,共同开展以公益性为主、适当兼顾经济效益的植树造林活动,服务于人类社会绿色发展目标。


  一年之计在于春,植树立德正当时。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植树造林实际行动建设美丽中国,共同呵护我们的生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