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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 共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3/03/12

春如约至,万物始出。2023年3月12日,是中国第45个植树节。值此之际,积极参与到全民义务植树中来,携绿色拥抱春天,助万物和谐共生。

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美丽龙江的具体举措。履行《森林法》和《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规定的适龄公民法定义务,积极参与国土绿化,厚植龙江发展靓丽底色,我们一直在行动。

多年来,黑龙江省多措并举,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各级领导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垂范在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全省义务植树月期间参加植树活动;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国土绿化,组织发动义务植树活动,城乡绿化、公铁沿线绿化、校园绿化、企事业单位院场所绿化不断提档升级,工会林、劳模林、青年林、巾帼林等主题植树林建设影响深远,新闻媒体单位连续十几年举办“龙广植树节”、“大凤带你去种树”,举办“春天种下一棵树”等大型公益系列活动等;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植树、宣介、认养树木,植绿护绿爱绿在龙江大地蔚然成风。公众心中种下了生态文明的种子,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共同让我们的家乡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随着国土绿化进程的推进,我省更加注重开展科学绿化,积极推行“互联网+义务植树”,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途径。近年,为有效统筹防疫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公众需求,我省正逐步建立完善义务植树基地体系建设、线上发布义务植树活动项目、捐资项目,提供义务植树接待点服务,颁发尽责证书等等。涵盖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及其他类别等八大尽责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便利性、全民性及体验性、获得感显著提升。2023年初,全省已发布上线义务植树活动项目64个。全省义务植树工作正向着常态化、体系化不断迈进,必将为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和绿色龙江添上有力一笔。

扮山河锦绣,绘国土丹青。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民义务植树,正在用一株树助添一个音符,用一抹绿谱写一段旋律,凝聚全民磅礴力量的绿色发展新篇章,正在龙江大地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