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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瓯海区划定第一批森林消防常年禁火区

发布时间:2016/07/18

为加强森林消防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前,瓯海区将泽雅风景名胜区(七瀑涧景区、金坑峡景区)、仙岩风景名胜区、茶山风景区划定为第一批森林消防常年禁火区。

  根据森林消防常年禁火区要求,禁火区内将严禁包括农林业生产性用火、工程用火、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烤、野炊、吸烟等一切野外用火;在高火险天气和旅游、祭祀等重要节日,可设立临时森林消防检查点,执行森林消防检查;禁火区内的公墓、寺庙,要建立祭祀品集中焚烧点,并落实管理人员和森林消防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后,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