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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资溪县出台封山育林方案提出实现森林蓄积总量逾千万立方米

发布时间:2016/01/07

2015年12月30日,江西省资溪县出台封山育林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对全县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和人工林幼林实行全封(116.5万亩),对近成熟林或即将进入近成熟林的人工林实行轮封(7.6万亩),到2020年全县实现森林蓄积总量10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7%左右、森林生态功能和林业经济效益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该县以封山育林为抓手。在封育期间禁止商业性采伐林木、禁止乱砍滥伐林木、禁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禁止擅自开垦、采石、采矿、采砂、取土、采脂、挖树桩、掘根、剥树皮及其他毁林活动。各乡镇、场负责本辖区内的封山育林工作,加大森林防火查处力度,加强护林与防火队伍建设,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县森林公安和林业执法大队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的打击力度,凡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关闭或取缔无证木材经营加工点或场所,对非法收购无证木材的企业将严厉打击,加大征占用林地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非法乱占滥用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滥捕、收购、出售、运输和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

  在保障封山育林工作顺利开展中,该县财政将封山育林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于管护人员工资及补贴,封山育林界牌、界桩,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及护林员培训等费用。与此同时,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场封山育林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每年考评一次,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失职、在封山育林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