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位于浑善达克沙地北缘,境内沙化总面积250.1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28%。近年来,锡林浩特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扣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思路,坚持把绿色生态作为最大价值,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浑善达克沙地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植物再生沙障黄柳插穗
党政重视 组织保障
锡林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浑善达克沙地治理工作,将防沙治沙纳入《锡林浩特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召开坚决打赢浑善达克沙地动员大会,成立坚决打赢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领导小组和“六个工程”推进组,并制定相关制度,要求全市各部门充分认识防沙治沙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6年)》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部腹地浑善达克沙地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为打赢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奠定了基础。
因地制宜 科学谋划
锡林浩特市根据沙地分布状况,将规模治理与分片、分户治理有效结合,分类施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科学选择补播多年生牧草和灌木种,合理确定修复模式、治理措施。
封山(沙)育林。在市区北灌丛化草场分布区,以封为主,实行封山(沙)育林项目,保护培育灌丛化草场。
人工造林。在城区周边生态保护区,采取人工造林方式,与城市建设、森林公园建设、湿地绿化、义务植树、通道绿化等相结合,构筑生态保护林带,建设高起点、上档次、成规模的森林景观体系。
飞播造林。在市南部牧区浑善达克沙地治理区,采取封、飞结合方式,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扩大森林面积,使沙区林草植被逐年增加。
退耕还林。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沙化的耕地实行退耕还林,对宜林荒山荒地尽快恢复林草植被,实行严格管护,确保绿化成果。
工程固沙。流动沙地治理区域在全面禁牧的基础上,采用“围封+设置沙障+施肥补播”模式综合治理;固定沙地治理区域采用封沙育草模式治理;中重度沙化地和风蚀坑采用“设置沙障+补播施肥”模式治理。
固沙成效
政府主导 牧企合力
锡林浩特市通过政策引导、利益驱动,不断拓宽生态建设领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防沙治沙工作。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和技术保障,强化主导责任,持续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技支撑”防沙治沙新模式,推动防沙治沙建设主体多元化参与。另一方面通过“合作社+农牧户”的紧密合作模式,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参与治理项目,激发农牧民群众参与沙地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引导农牧民及其合作组织发挥建设和管护的主体作用,从而实现农牧民就近就业、增加收入,培育出一批“专业合作社”“家庭草场”“生态公司”等新型治沙群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生产要素向沙区流动,助推生态建设保护修复的可持续发展。
草畜平衡 草原“带薪休假”
锡林浩特市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建立补奖资金发放与农牧户责任落实挂钩机制,有效发挥生态补奖政策的导向功能。坚持“保护中利用,利用中恢复” 的科学理念,依法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按要求执行季节性休牧、轮牧制度,从根本上遏制草原继续退化势头。科学核定草原合理载畜量,根据特定区域草原产草量和可食牧草比率,做到以草定畜、超载减畜、减压降负,推进草原畜牧业生产从“多养”向“精养”转变,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提升和草原可持续利用。
设置沙障 + 补播施肥治理模式
蚂蚁森林 公益助力
锡林浩特市积极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工作。中国绿化基金会、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为锡林浩特市的生态建设提供支持保障,在浑善达克沙地范围内通过实施“蚂蚁森林”公益生态修复项目,治理沙化土地和退化草原,形成公益助力、全民参与、群众受益的良性循环模式。
科学治沙 巩固效果
锡林浩特市依靠科学治沙,助力打赢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全市积极推广草地生态保护研究、退化草原修复治理、防沙治沙等方面的科技,把专家人才纳入技术服务工作专班,推动设立联合“博士工作站”。组建了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工作专班和技术服务队,对沙区治理的牧民、合作社等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及施工过程技术指导,开设沙化土地治理能力培训班,助推防沙治沙工程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进一步提升沙化土地治理能力,强化治理效果,巩固治理成果。
浑善达克沙地治理设置沙障
坚持建管结合 确保工程成果
锡林浩特市以“林长制”为抓手,把防沙治沙工作纳入林(草)长制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将项目和苏木镇、国有农牧场分区域实行领导干部包区、包片、包联机制。充分调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性,明确工作专班及技术服务队的工作职责,注重工程治理成果的时效性与示范性,强化“党政同责”,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林草长+检察长”“林草长+警长”机制作用,通过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唤醒牧民自觉意识,全面完成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和禁牧监管工作,禁休牧效果显著。( 胡达古拉 乔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