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汕尾市签发2026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 全面提升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效能的令》,围绕四级林长治理、绿美集成式改革、森林质量提升、城乡一体化绿美、“三园”建设、生态廊道、绿色富民产业、广泛发动社会参与、森林资源监管等九个方面作出系统部署。
林长令强调,汕尾全市各级林长要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锚定“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以“再造一个新汕尾”为目标导向,全面提升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效能,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汕尾样板。各级林长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根本导向,对照责任区域资源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落实“三单一函”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和常态化运行林长制制度,夯实“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责任,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在深化绿美集成式改革、提升森林质量方面,林长令提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大证+小证”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引导林农以出租、转让、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重点在海丰县实施“广东省汕尾市粤港澳大湾区沿海防护林建设项目”,在陆丰市、陆河县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治示范项目(松林改造)”重大工程,全年完成林分优化提升8.72万亩、森林抚育提升5.57万亩、新造林抚育7.25万亩建设任务,因地制宜打造林分林相优化示范带7条。
围绕城乡一体化绿美和生态廊道建设,林长令要求,深入推进乡村绿化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房前屋后”“五边”“四旁”绿化美化,高标准推进海丰县可塘镇上达村、陆丰市金厢镇十二岗村省级乡村绿化提质联系点建设,建设绿美古树乡村2个、绿美红色乡村3个,2026年新增城镇树木3万株、新增绿化面积30公顷、新增口袋公园20个,开展城乡绿化“回头看”补植专项行动,确保“栽一片、活一片、成一片”;积极推动金霞光森林公园示范样板工程建设,示范带动全市12个绿美示范点和8个山地(郊野)公园提档升级,2026年建设碧道18公里以上,至少打造1条绿美碧带、森林步道,推动建设省级幸福河湖1条。
在绿色富民产业方面,林长令提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业态,推广“林+药”“林+菌”等林下经济模式,推动沉香产业迈向“抱团发展”,培育“南粤森林人家”;以陆河县为试点县深化林业碳普惠(PHCER)交易,探索红树林碳汇核算与交易,力争2026年新增碳汇交易量,推动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林长令强调,要深入开展“古树认捐·绿美有我”募捐活动,持续唱响“我为汕尾种棵树”主旋律,2026年发布公众开放类义务植树活动不少于10场,全年组织义务植树活动不少于1532场(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造坟、盗伐滥伐林木、破坏古树名木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严防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互花米草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蔓延,落实疫木除治和检疫封锁,筑牢全市生态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