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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蛟河市加大清收还林力度森林面积实现新增长

发布时间:2017/01/20

蛟河市按照持续建设生态民生林业,谋永续发展的目标。紧紧围绕“生态安全屏障”发展定位,深入实施生态建设战略,通过政策调动、宣传发动、行政推动、示范带动,全市森林面积实现了新增长,极大地改善了全市的生态环境。


  2010年至2013年共清理回收林地4.85万亩。2014年计划还林11.85万亩,实际完成还林13.76万亩,占当年任务比例117%。2014年共清理回收林地18.61万亩,全部实施还林,取得吉林省还林第二名的成绩。2015年清收林地面积15万亩,实现还林不少于13.7万亩。2016年,清收林地任务20.84万亩,还林任务12万亩;经林业部门自检,蛟河市2016年完成清收林地21.1万亩,其中停耕还林11.23万亩。


  蛟河市加大清收还林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巩固还林成果。在确保在不发生新的林地流失基础上,加大盗伐滥伐林木及侵占林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集中开展查处清收还林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巩固清收还林成果。


  蛟河市林业局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还林户由森林公安追究刑事责任;对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由林业站和林业稽查中队进行行政处罚;违法还林户未按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农户违法耕种的农作物青苗要依法铲除。


  同时,建立清收还林违法案件台账,定期调度查处进度、定期通报。为降低还林农户抵触心理,确定了两个方面的措施发展林下经济,最大限度地保证还林农户减地不减收。一方面,鼓励还林农户营造果树、大榛子以及木本中药材等经济林作物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允许还林户按照技术规程造林后,在还林地内留出苗木种植行,间种株高不超过80厘米的矮棵草本作物(如蕨菜、苏子,不爬蔓白瓜子和红姑娘等)和不影响苗木生长的中药材。全市2016年栽植经济林面积达到2.9万亩,利用还林地块间种面积达2.7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