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幼平副厅长代表省厅向专家颁发聘任书
与会人员实地考察长兴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3月29日至30日,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工程项目现场培训会在长兴召开。各市林业局分管局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具体负责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及省林业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主持会议并讲话,还代表省林业厅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各位委员颁发了聘任书。
杨幼平在讲话中全面分析、总结了我省古树名木资源和保护工作现状,强调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发挥古树名木在传承历史文化、弘扬生态文明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意义,并提出5方面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历史、保护文化,保护古树名木刻不容缓。去年7月,省长李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今年2月,省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转发了全国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组织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启动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今年省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古树名木保护,各地要以对自然生态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逐步实现保护管理的常态化、法制化。二是要明确目标,坚定信心。全省要实现“清家底,保安全,优环境,治疾病,促生长,强管抚,建队伍,增意识”的工作目标。2016-2017年,基本完成一级古树(树龄500年以上)及急需抢救的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复壮工作;2018-2020年基本完成二级古树(树龄300-499年)、三级古树(树龄100-299年)及名木的保护和复壮工作。三是要摸清家底,落实责任。要组织开展资源普查,力争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普查任务。要落实保护管理措施,落实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单位和管护责任人,并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要依法履行保护职能,《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已列入一类立法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保护管理职能,严厉查处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四是要因树制宜,科学管护。做到“一类一策”或“一树一策”,特殊的古树名木,要针对性地制订方案。对濒危的古树名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各地要建好古树名木保护示范工程,以点带面,推广抢救复壮成功的技术。加强保护技术指导,为更好地给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提供科学咨询和技术支持。省里成立了由各学科专家参与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各地也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当地的专家指导小组,指导本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五是要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古树名木保护信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成效。要切实加强领导,省林业厅成立了林云举厅长任组长的古树名木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程项目。2016年的保护任务已经下达,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的支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培训会上,对下一步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与会人员考察了长兴县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现场观摩了黄连木、银杏等古树的保护实施工程。衢州市、长兴县、青田县、杭州市植物园等单位作了交流发言。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介绍了古树名木救护案例。对《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工程五年行动方案》、《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程》初稿进行了认真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