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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1号总林(草)长令 依法加强林草资源管理

发布时间:2024/04/15 来源:青海林草微信公众号

 4月12日,省委书记、省总林(草)长陈刚,省长、省总林(草)长吴晓军共同签发2024年第1号总林(草)长令《关于依法加强林草资源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林(草)长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级总林(草)长会议部署,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林草资源主体责任,依法加强林草资源监管,提升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总林(草)长令要求各级林(草)长亲自推动,切实担起“一把手”责任,认真履行巡林巡草职责,研究解决林草领域存在的问题,真正将林(草)长的作用体现在牵头抓总、破解问题上,持续强化乡镇和村级林(草)长履职尽责,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加快推进《青海省林(草)长制工作条例》立法进程,完善林(草)长制工作调度、督办、通报等制度。省级相关部门健全完善禁牧、草畜平衡管理、草原违法图斑判定、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建设、野生植物保护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丰富“林(草)长+”工作模式,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林(草)长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严格执行林地草地湿地资源限额管理制度和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依法依规保障好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需求。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执法监管,综合运用部门会战、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警示约谈、有奖举报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毁林毁草毁湿、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持续推进森林督查图斑、草原变化图斑、湿地疑似违建问题图斑和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图斑核查,问题图斑核查率要达到100%。持续加大林地草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违法问题图斑的整改销号工作,确保案件查处整改率达到95%以上,全面遏制全省毁林毁草毁湿问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高度重视林(草)长制年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工作水平。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涉及林草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和全省林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视巡查、专项审计、林草资源监督情况通报等反馈涉林涉草涉湿问题。

加强《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普法宣传,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件的以案释法工作,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林草资源意识。加大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力度,多维度、多方位、多层次提升基层管理水平。鼓励社会参与,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投入林(草)长制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