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全国绿化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中石油、中石化、中钢协、中邮政:
2021年是全国人大颁发《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40周年。为充分展示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义务植树取得的显著成就,不断增强全民依法履行植树义务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的浓厚氛围,着力推动新时代全民义务植树高质量发展,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以“全民植绿四十载 美丽中国谱新篇”为主题,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重大意义
40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植树活动,为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起到了关键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连续8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深入开展新时代全民义务植树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下,经过40年发展,全民义务植树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土绿化之路,有力促进了我国森林资源增长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已经成为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和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凝聚全民力量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创新发展,为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二、精心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
(一)扎实做好系统总结。要全面系统总结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地区、本部门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总结提炼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在认真系统总结基础上,形成本地区、本部门《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总结报告》。
(二)深入开展主题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3月12日植树节、七·一建党100周年、12月13日全国人大颁发决议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全方位宣传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义务植树取得的显著成就、宝贵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充分展示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锲而不舍改善生态的中国精神。要创新宣传手段,结合实际,制作推出全民义务植树宣传片、公益短信、海报、短视频等公益宣传产品,运用新媒体传播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多样尽责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8类尽责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义务植树尽责活动,扎实推动8类尽责形式落实落地。要坚持需求导向,针对不同人群尽责需求,推荐提供合适的尽责形式。要科学合理做好尽责活动安排,加强技术指导,规范活动流程,确保尽责质量。要坚持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带头,积极履“植”尽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以8类尽责形式为依据,科学做好义务植树统计工作。
(四)创新义务植树管理。今年将部署全面推开“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建立全民义务植树“全国一张图”,推行移动端管理应用系统,进一步提升义务植树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已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的省份,要做好试点总结,在省域范围全面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其他省份,要提早谋划,加强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建设,设计开发特色鲜明的网络尽责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为载体,建立各级各类义务植树基地,加快推动义务植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方便公众随时、随处、随愿参与义务植树。
(五)做好绿化评比表彰。今年是五年一次的全国绿化评选表彰年,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草局将联合组织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并于近期印发通知,作出具体部署。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相关评选表彰时,应充分考虑纳入义务植树典型,激励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义务植树。
三、加强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作为今年国土绿化工作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安排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活动落地见效。要突出主题,体现特色,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贯穿全年工作始终。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俭,务实高效,严禁形式主义。
请各地区、各部门分别于今年6月底、12月底前,将《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总结报告》和《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情况报告》(均为5000字以内)报送我办。
联 系 人:张朝晖
联系电话:010-84238519 13466700051
特此通知。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