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2年古树名木大树保护“1+1”项目活动
活动时间:2022-08-10 至 2022-11-20

已参与:3664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水平,营造全民参与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良好氛围,贵州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林业局、共青团贵州省委联合推出古树名木大树保护“1+1”项目活动,倡导全省广大少先队员、共青团员等青少年和其他适龄公民配合专业管护力量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工作。

一、活动名称

贵州省2022年古树名木大树保护“1+1”项目活动。指以县为单位,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作为活动管护对象的古树名木大树后,由县级团委就近招募管护人配合专业管护力量进行管护,即1株树木明确1名管护人。

二、活动时间

2022年8月10日-2022年11月20日。

三、活动地点

贵州省全省范围内。

四、活动目的

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它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传承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孕育了自然绝美的生态奇观,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1+1”项目活动,旨在激发广大少先队员、共青团员等青少年和其他适龄公民参与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热情和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贵州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林业局、共青团贵州省委。

承办单位:各市(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局、团委,各县(市、区、特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主管部门、团委。

六、参与人数

4400人,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各50人。

七、活动流程及内容

(一)活动挂网(2022年8月10日)

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活动方案挂于全民义务植树网劳动尽责模块。

(二)确定保护对象(2022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结合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对本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资源进行梳理,优先选择交通便利、便于履行管护职责的50棵古树名木作为管护对象。若适宜的古树名木数量不足,可选择大树进行补充。确定树木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对接当地县级团委。

(三)宣传发动(2022年8月17日至8月23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团委共同开展“贵州省2022年古树名木大树保护‘1+1’项目活动”宣传工作,提升活动知名度。

(四)管护人招募(2022年8月17日至8月23日)

县级团委根据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梳理的树木情况,就近动员少先队员、共青团员等青少年和其他适龄公民参与古树名木大树认领管护,做好信息登记。团市(州)委于8月23日下午5点前将招募名单汇总后上报团省委,由团省委在后台对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

(五)活动开展(2022年8月24日至11月10日)

1.管护人挂牌(9月10日前完成):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当地县级团委,根据确定的管护对象制作管护人挂牌,挂牌制作好后,及时组织将挂牌挂到责任树木上。

2.制作活动宣传产品(9月15日前完成):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制作符合地方实际的古树名木大树宣传海报、短视频、宣传折页等公益宣传产品。

3.古树名木大树保护宣传:县级团委联合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宣传活动,加强对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力度。

4.日常管护:管护人自觉开展挂牌树木的巡查工作,收集好影响树木正常生长的因素(如人为活动、动物活动等造成的树体损伤),并及时向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团委汇报。日常管护工作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期间内不得少于4次),在每次开展完成后3天内将活动信息报县级团委,县级团委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评判是否完成管护责任。

(六)活动总结(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县级团委要加强对接,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存在问题、工作亮点、下一步打算等形成书面材料,于2022年11月16日前,分别报市(州)林业局、团委。市(州)林业局、团委收集汇总后,于2022年11月20日前分别上报省林业局和团省委。

(七)证书发放

活动结束后,对完成古树名木大树管护责任的管护人,发放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或国土绿化荣誉证书(系统根据管护人个人信息和尽责情况自动生成)。证书类型为电子版,请完成任务的管护人于2022年12月1日后,登陆全民义务植树网(网址:https://www.yiwuzhishu.cn),在义务植树证书模块内下载保存。

八、资金保障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州)林业局、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统筹用好2022年古树名木保护省级补助资金,做好管护人挂牌、古树名木大树保护宣传活动等经费保障。

九、其他说明

(一)本活动为公益性活动,旨在倡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古树名木大树保护工作,营造全民参与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良好氛围。参加活动人员均需签署“贵州省2022年古树名木大树保护‘1+1’项目活动安全责任声明书”,并按照要求做好自我保护。

(二)招募未成年管护人参与活动需与其监护人做好沟通交流,告知其潜在风险,并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十、联系人

省林业局:李勋,17685035856;邮箱:909783933@qq.com

团 省 委:郭扬,13398519400;邮箱:gzgqtslb@163.com。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