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位于关中平原腹地,现辖8镇,134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31.2万人,耕地46.8万亩。林地面积21.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8%。林业发展的空间相对较小,主要林地集中在北部沿山各镇,以荒山造林及封山育林为主,占森林总面积的70%。中部平原及南部台塬以“四旁”绿化为主,占森林总面积的30%。
项目可实施作业区域1700亩, 先期实施600亩,以后逐年实施。在项目完成后的5-7年陆续成林,对巩固泾阳绿化成果,完善森林资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绿化品味,充分发挥森林资源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和美化环境的多用功能及带动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实施单位情况介绍:
泾阳县农林局是泾阳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农业、林业生产发展规划、生产管理和农业、林业重大项目立项、论证、申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生产、植树造林等工作任务。近年来,在省、市林业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泾阳县农林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开展林业工作,先后实施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绿色通道、绿色家园、千里绿色长廊、城乡园林化等一大批林业工程和项目,累计完成营造林18.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人工造林11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2.1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5.7万亩。共完成飞播造林3.2万亩。封山育林7.2万亩。退耕地还林3.47万亩,涉及退耕农户6131户。绿化主干道路376公里,建设“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示范村145个,其中省级示范村12个。四旁植树844.7万株。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历年来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650余万人(次),植树4145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从2005年开始,泾阳县被省绿化委确定为省直机关干部义务植树绿化基地。通过义务植树活动的全面开展,全面为县域城乡添绿增景。活立木蓄积1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0.42%,林木绿化率11.98%。全县生态环境实现了由“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整体好转、局部良性发展”的根本性转变。
项目实施情况介绍:
目前龙泉公社尚有1700亩林地需造林绿化,同时对8000亩生态林进行资源管护,先期实施600余亩,但由于造林地土壤、后续抚育和造林投资力度不够等原因,加之县财政困难,为切实将龙泉公社打造成一个集生态养生、旅游度假、综艺博览的乡村旅游名片,是我们申请此项目的主要内容。
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泾阳县义务植树基地项目实行农林局-龙泉公社站两级管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主管副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和技术总负责人,龙泉公社法人为直接责任人,并配备足够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为确保该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农林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严把项目质量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切实负责,任务明确,便于该项目的操作、检查和考核。
项目财务管理严格遵照国家政策进行预算、支出、报销等程序,实行工程财务报帐制度。按照工程建设的预算和进度拨款,严把资金使用关。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执行《林业项目会计核算办法》,建设资金中的投资资金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统一管理。严格禁止和杜绝任何方式、任何理由的挤占、截留、滞留和挪用,严格控制开支标准,规范核算手续,并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项目建立工程项目技术档案,以加强对所实施的工程项目的管理。项目所涉及的文件等均用纸质和磁介质保存,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材料包括:各类审批文件、调查规划设计、施工情况记载表、管理措施、项目总结、项目成效和检查验收成果等。
项目前期实施时间共计5年。实施地点龙泉公社。从2018开始每年实施荒山造林100亩,2018年开始安排管护、人工抚育,栽植宣传牌、拉设铁丝围栏等,全面完成600亩义务植树基地项目。同时每年整理内业资料并且在全民义务植树网上上传作业情况及支出明细,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监督。
参与团队:农林局造林股,主要负责项目规划编制,招标和监理与SEE基金会进行项目协调;资金管理股,主要负责项目财务结算;龙泉公社主要负责项目现地施工和安全管理。参与人员:张菊梅(林业高级工程师)、杜刚强(林业工程师)、李静(造林股股长)、邓玉婷(资金管理股股长)、罗宏星(北仲山林场场长)、刘炜(龙泉公社法人)
项目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