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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义务植树 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31 浏览:1669次
各市、县(市、区)绿化委员会,省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绿字[2017]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义务植树工作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变化的重要变革,是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调动适龄公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性,提高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绿化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对学习“办法”的学习,全面掌握理解“办法”中确定的义务植树尽责主要形式;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开展研讨等形式加强对“办法”的宣传加深学习理解,同时充分利用林业官网、广播电视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对“办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办法”确定的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知晓率。
2.强化组织协调,推动义务植树尽责。参加义务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法定职责,各级绿化委员会和林业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为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提供有效服务。要按照“方便群众、不拘形式、就近参与”的原则,在辖区内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植物园、野生动物园等地,区划适宜直接参加绿化劳动的义务植树基地,方便公民根据自己意愿常年、随时选择参与。同时,要积极创新拓展公众参与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可以通过捐资、捐物等间接履行植树义务,提高适龄公民尽责率。
3.认真督查指导,完善调度统计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义务植树服务工作,加强检查指导。要全面落实义务植树基地管护责任制,提高基地管理水平。目前,我省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正式批准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4个试点省份之一,并开通了省级“全民义务植树网”,该网具有认证义务植树尽责成果、颁发义务植树尽责电子证书,发布、募集绿化项目资金,统计、分析各类尽责方式等功能。各地要充分利用这一网络平台,加强宣传推介,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向纵深发展和向公众身边延伸,为在全国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探索积累经验。
安徽省绿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