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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春光 植下青绿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不负春光 植下青绿 | 大洼区人民法院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春风催新绿,植树正当时。为积极响应义务植树号召,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4月11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新立镇张家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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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现场

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士远的带领下,干警们分工协作、默契配合,挥锹铲土、扶苗填坑、培土夯苗,每一道工序都一丝不苟,确保树苗栽种棵棵成活。经过一上午的辛勤劳作,原本空旷的空地,冒出棵棵嫩绿,连片的树木整齐有致,迎风挺立,等待着春风的吹拂。

此次义务植树活动,不仅绿化了生态环境,培养了干警“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意识,更充分展现出干警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有力增强了法院干警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今后,大洼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法治护航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大洼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