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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保护纪实④-百余棵名木古树完成查体,“复壮”工作周周报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40634
2021年第四期简报
上周动态
上周已完成10棵古树复壮工作,正在复壮的古树4棵。分别是太清宫石榴、太清宫楸树、太清宫糙叶树、太清宫紫薇、太清宫白石榴、太清宫刺楸树、太清宫3棵银杏树,太清宫4棵白茶花,太清宫荷花玉兰。因施工地点地处景区不能动用大型机械设备,全程采取人工作业方式,本期施工班组投入劳动力29人,完成217工日;投入设备高压药泵、气动喷壶、高空作业脚手架、空压机、往复式电锯、液压剪、运输车等;施工过程安全无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沙子口街道望海社区太清宫石榴(20200902080)、楸树(20200907095)、糙叶树(20200907093)、白石榴(20200907099)、紫薇(应管理部门要求新增复壮树)已完成树体防腐处理、浇水、美化等工作:
沙子口街道望海社区太清宫刺楸(20200907098)已完成树体防腐处理、修补、美化等工作:
沙子口街道望海社区太清宫3棵银杏(20200907101)(应管理部门要求新增2棵复壮树)复壮已完成树冠整理、树体防腐处理等工作:
沙子口街道望海社区太清宫4棵山茶花(应管理部门要求新增4棵复壮树)复壮已完成地上环境整治、土壤改良、增加根部透气性、培肥等工作:
沙子口街道望海社区太清宫荷花玉兰(应管理部门要求新增复壮树)已完成树体地上环境整治、土壤改良、增加根部透气性、培肥等工作:
根据《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九条 严禁下列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一)在树上刻划、张贴或悬挂物品;
(二)借树木做施工及其他支撑物;
(三)攀树、折枝、挖根或剥损树皮;
(四)在树冠垂直投影以外三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性建筑、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动用明火或排放烟气;
(五)砍伐或擅自移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对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检举、控告。举报电话:12345,88018502